一、非党积极分子推荐选拔
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
2、团员评议中,被推为“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
3、能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工作并定期递交思想汇报、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的
4、参加大学生业余党校学习并考核获得证书的
5、没有挂科现象的(重修通过后不受影响)
6、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的
7、没有违反学校各种规定现象发生,没有被处分记录的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分年级召开非党积极分子“讲、评、推”大会,选拔非党积极分子。
讲:即申请人本人在有本年级全体递交入党申请书同学、一般同学、有关领导、教师、辅导员等参加的大会上,就提出申请入党的动机、对党的认识程度、业余党校学习及考核情况、目前的工作、学习、群众关系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不足的措施等等向大家进行汇报。
评:即到会的全体人员,可根据申请人的汇报情况或平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评议,指出其优缺点等。
推:即到会人员根据对申请入党人的评议情况,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非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根据“讲、评、推”的结果,结合每位同学的思想汇报、各种途径获得的信息,将拟确定积极分子名单报学院党总支讨论。
二、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1、做好培养人的确定和考察写实,每个积极分子配备两名党员作为具体责任人,对其进行培养考核。
2、组织员、支部书记不定期同积极分子进行思想交流,充分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在实践中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4、做好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考察写实等材料整理
5、组织积极分子参加适合其参加的党员活动,了解、感受党组织的情况和氛围。
三、拟发展对象确定
党支部每年年底要依据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积极分子,经班级大会推荐,支部全体党员讨论,总支审批,确定第二年的发展对象,填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上级党委组织部。
拟发展对象选拔基本条件:
1、已列入积极分子培养名单一年以上,且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情况,各方面与初定积极分子时有明显进步的
3、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任务和奋斗目标有清晰认识的
2、培养考察情况良好,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起积极带头作用的
3、学习成绩需在班级总人数的前1∕3,且获得过校发奖学金的
4、同学评议、打票情况支持率在90%以上的
5、支部大会讨论,全体或4∕5的党员表决通过的
四、特殊规定
1、积极参与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创建并取得较好成绩的班级适当增加比例
2、同等条件下,担任班级干部的同学且工作积极努力的优先
3、被选派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考核不通过者,将不再考虑其在校发展入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