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实习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现就实习教学及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现通知如下,请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选好实习单位
学生实习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严格、经营规范、生产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与实习合作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在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要特别强调不得安排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实习劳动。学院在组织学生进行野外实习、写生等实践活动时,不得带学生进入未开发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和场所(矿山、工地、湖泊等)。各类实习的实习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
二、选好实习带队教师
各系必须选派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且熟悉实习单位情况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教师。实习带队教师必须提前对实习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根据本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实际情况做出详细的实习计划和日程安排,为实习工作做好准备。
实习带队教师对学生要严格管理,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要求学生必须在指定场所、岗位或指定设备上进行实习,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串岗,更不允许在实习时间内离岗或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实习期间发生事故,实习带队教师要迅速向学院报告,重大事故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后要写出详实的事故报告上交学院。
三、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在实习期间,师生要提高“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意识。各系在开展实习教学前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实习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实习岗位安全、财产安全等环节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使学生掌握在实习教学中安全常识及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教育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带队教师要组织学生签署《实习安全协议书》(见附件),协议书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执一份。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审核实习场所是否符合实习教学及实习安全的相关要求,同时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实习接收函、学生签订实习协议书。各系要重视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与监督,要求指导教师经常与他们进行沟通,及时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和教学指导,确保他们安全、顺利完成实习教学工作。
请全院教师本着对学生身心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学生实习教学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把学生人身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群策群力,开创我院“安全实习教学”的新局面。
附件:《东北大学艺术学院实习安全协议书》
东北大学艺术学院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