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北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可登陆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此处)查询。
(二)复试名单确定规则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
(三)所有专业按统考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人数(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并按合格考生(单科和总成绩均符合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备同等资格。
复试名单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此处)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我院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满分220分。
1.专业测试满分120分
报考专业(或方向) | 专业测试内容 | 时长 | 备注 |
艺术学理论专业 | 笔试 | 2小时 | |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 | 笔试 | 2小时 | |
音乐专业 | 专业展示 | 每人0.5小时 | 展示声乐演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 |
音乐学专业器乐表演方向 | 专业展示 | 每人0.5小时 | |
设计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 手绘表现及电脑设计 | 4小时 | 提供画板、画纸及电脑,考生自备颜料及画笔。 |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约20分钟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应按学校要求提交《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具体要求关注录取后续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专业素质和能力参考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大学阶段成绩单;
4.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考生须再准备一份复印件用于面试考查。
(一)资格审查安排
考生须于3月21日14:00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点击此处),按照上述材料内容及要求提交复试材料(登录系统后点击复试结果查询,在复试结果查询界面中点击“上传报考资格材料”,查看材料说明并下载材料模板,将个人相关材料添加至模板中,生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该文件上传至系统中,文件名以姓名命名)。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将做退回处理,考生可以按要求重新登录系统上传材料。
四、复试工作安排
报考专业(或方向) | 专业测试时间 | 专业测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艺术学理论专业 | 3月25日 9:00—11:00 | 南湖校区主楼819A | 3月25日 13:00—17:00 | 南湖校区主楼819A |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 | 3月25日 8:00—10:00 | 南湖校区双馨苑多功能教室3 | 3月25日 10:30—12:30 | 南湖校区双馨苑欣赏教室 |
音乐专业、音乐学专业器乐表演方向 | 3月25日 8:00—10:00 | 南湖校区双馨苑欣赏教室 | ||
设计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 3月25日 8:00—12:00 | 南湖校区计算中心 | 3月25日 13:30—17:00 | 南湖校区主楼909A、912 |
注:具体考场信息获取方式近期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测试+综合面试)。考生复试后总成绩(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规则及考生报考志愿,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包括专项计划考生):
1.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2分;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
六、咨询渠道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艺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73926
联系邮箱:wanxz85@163.com
七、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渠道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联系部门:艺术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7134
联系邮箱:fanqq@mail.neu.edu.cn
受理时限: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八、其它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东北大学艺术学院,如有与国家政策及学校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及学校政策为准。
东北大学艺术学院
2023年3月18日